論題
政府以國民健康為由,管制吸菸行為之正當性
說明
1997年台灣頒布《菸害防制法》,2009年正式實施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僅少數區域得設吸菸專區供民眾一解菸癮。根據該法第一條,即指明其立法宗旨為「維護國民健康」。「國民健康」一詞其實十分籠統,國內許多管制措施都是基於國民健康,然而其管制方式及程度各有不同,需視各項目所造成之影響而論。諸如強制性的禁止販毒、騎乘機車強制戴安全帽;或宣導性的呼籲民眾多運動、健康飲食。吸菸則位在這兩者之間,既有強制規範,但又不完全禁止。此外對於「政府是否應強制規範吸菸行為」,一直存在爭議性。究竟政府以國民健康為由對吸菸進行強制規範是否合理?其規範的手段、方式是否恰當?都值得詳細討論。
大綱
一、個人健康與國民健康:說明個人健康與國民健康之意義及分別。
二、國民健康之於國家:分析國民健康如何影響國家之運作。
三、吸菸對於國民健康之影響:探討「吸菸」行為如何影響國民健康,進而影響國家。
四、政府對於吸菸之管制:討論目前政府對於吸菸規範法規之正當性及恰當性。(最後一次修改自2015.11.0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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