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做為一種職業?
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有些規定代孕者必須是無償代孕且不得有商業仲介參與其中,有的國家則認為代孕者可以收取報酬。代理生育若是一種勞務行為,為何不能收取該有的報酬?為何代理孕母不能成為一種普遍性職業,而是因地而異?
一、生育成為一種勞動服務
I. 當自然行為變成勞動行為
II. 生育的代價如何計算
二、生育的契約
I. 代理孕母與委託者的關係
II. 終止契約
三、代理孕母的權利義務
I. 以傅柯「柔順的身體」做探討
II. 代理孕母的身心健康
四、代理孕母的企業化
I. 職業的正常化與商業化
II. 集中式管理
關鍵字:生育、職業、契約
本篇報告的論題何在?缺了論題,便少了座標,任何討論很難聚焦。請交代和說明論題,然後重擬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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