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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 星期三

學期報告大綱重擬(01114114 葉子琪)

謀殺死亡的生命觀

─安樂死到底是什麼?安樂死為什麼被爭議且值得討論?

摘要

        安樂死,是一種給予身負「不可治癒」且「再難忍受」的病痛之人,無痛楚或盡其所能減小患者痛苦的致死的行為或措施。因病情的無可救治對患者身心、家庭及經濟等多種因素都造成龐大負擔,因為不願再受折磨而發出願意了結生命的意願,經過醫生和病人雙方同意後進行積極或消極的提前死亡或放棄治療。
        這一系列的對生死的決策與行動,之所以造成爭議不外乎兩個重點:一為對生死抉擇的合理性及衍伸出自殺滑坡論的疑慮;另一則是加工自殺的善與惡。然而兩種生死抉擇的合理性,絕不只是倫理性的對錯且其價值亦無法分出高低,我們更應注意背後投射的是共同體對於鞏固社會秩序那銳利的目光和那無形卻無所不在的管控。
        此次報告下標題為「被謀殺的死亡」,正是因為注意到無論是公眾還是醫生,看待生命的眼光都是以一種計量的角度,將生命當成績效一般,延續生命因為趨生避死的絕對論而成為「能做,且必須做」的使命,只擔憂績效受損的無助卻無視患者肉身的哀鳴,生與死的意涵不再有被討論和思考的轉圜空間。同時,眷戀且近乎狂熱的將討倫執著於立法的民眾,顯露出無法即失去生活能力的戒斷症行為,像極了一不小心就淪為規訓的成癮者。而「死亡」就在這用許多之間被抹殺了,沒有死亡意涵的生命存在討論顯得單薄而荒唐。但,終將一死的人類,即便是意圖抹消死亡的意涵也無法抗拒死的到來,核心的問題存在,爭議就會一直存在。


關鍵字:自殺、死亡、共同體、生命績效、規訓成癮

大綱

壹、永生的契約─趨生必死的絕對論
        將趨生避死作為準則的共同體,秩序就建立在死亡之上。
最終的極刑也莫過於終結生命,也就是死亡;是權力的可見樣貌所能展現的至高點,這樣的至高點是奠基於絕對趨生的「人之本性」藉此描述了一個「人」的概念,彷彿只有擁有這種觀念的雙足行走靈長類才能是一個真正的「人」。

貳、努力和無能為力的一體兩面─期貨壟斷商的小辮子:共同體蒼白無力的一面
    「檢查不停地進行著,到處都是機警的目光」
    對死亡的恐懼而意圖支配死亡,謀殺死亡。

參、開始和結束之間─醫療的目的、醫生的職責,究竟是為了延續生命,亦或是減緩痛苦?
延續生命是一種職業道德還是一種職業績效?

肆、誰的痛苦需要專業判斷?─為何應該要有專業評估,為何應該信任專業評估?

伍、規訓成癮者─無法即不知如何過活的民眾
    「每個人的病情都要經過權力當局,經過他們所做的紀錄和決定。」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論題(01114114 葉子琪)


題目:使用者還是擁有者?從安樂死議題論臺灣現行法律規範下人的生命與身體。

·  刑法275條,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  安寧緩和醫病條例第三條第一、二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安寧緩和醫療: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二、末期病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法律作為國家形成後最接近共同體全意志的具象詮釋與行使依據,權且能代表國家看待議題的視角與可能做出的反應。
現今國家的權力經過轉換,形式與樣貌早已不同以往,人們對國家如何處分生死的看法也有根本性的不同,但權力依然蠻橫的介入身體與生命的處分;然而,一如規訓與懲罰中所提到的,由於相對應的資本與工業主義根植人心,因此人在制度中作為一個勞動個體與產值單位,死亡(終結動能)是否能作為一項可依個人自由意志行使的權利?「被」斷定「失能」後方能「消極」死亡,這樣的處分必有其特有的權力視點,卻在正反兩方的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前提甚而不被討論,以為其中只包含倫理學之意涵。因此提出下方第一及第二項問題。
其後,再延伸且最令我好奇的是逐漸傾向支持安樂死的聲浪,在高喊應得權利的爭取浪潮逐漸高漲的背後,是否在根本性上擁有顛覆現有法規概念的權力正在流動?亦或是尚未經過深思及萃取?此為第三個問題的探究動機。
探究問題:
一、我國法律如何認識和規定安樂死,此種認識後方運鏡之權力視角為何?
二、從規訓與懲罰中,再現權力對生命及身體之作用反思現況。
三、再問支持安樂死之應得權利的爭取背後權力流動的顯像為何?
關鍵字: 法律、身體與生命、權力流動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自然人與機器人是否╱何以有別 (01114114 葉子琪)

一、何謂自然人?
        何謂自然人?我認為最低符合標準為生物學名上的智人(Homo sapiens),智人意指擁有高度發展的頭腦,也是現今生物學分類上人屬裡僅存的物種。然而現下,當我們在指稱「人」的時候,已經慣性的取其社會生活後的樣貌,不只是生物性的檢視,精神與文化等個人意識和社會層面的頗析也被納入衡量。

二、何謂機器人?
        以電子迴路控制的機電裝置,其建構模擬人類的行為與思路,用以輔助或取代人力。然而機器人最根本的創造理念—也就是其仿生學的特性,是科技的便利卻逐漸造成人們的疑慮,而如同變人一般出現機器人自主性的情況,更是人們擔心無法應付的狀況。

三、自然人與機器人是否有別?
        我認為人與機器人是有別的。解釋何謂自然人、何謂機器人的同時,代表我們正在進行著定義,有了定義隨之而來的便是分類;而定義和分類其實也是一種排除,告訴我們什麼符合這個定義而什麼不符合,即便相似度極高,若在根本上與定義牴觸那便會遭到排除。我們當然可以預設未來可能的發展,也許之後「人」的定義將會因更高科技的經驗而有所改變,但尚未成為現象的事無法被定義,因此人與機器人有別是我的回答。

四、自然人與機器人何以有別?
        我將自然人與機器人何以有別分為4個逐步演進但未必方向單一的粗略分類:

  1. 有機體(organism),也就是生物,最重要和基本的特徵在於生物進行新陳代謝與遺傳。生物必須具備有合成代謝以及分解代謝的過程,並且具備繁殖能力。
  2. 以現今技術而言,我們可以很清楚的意識到,自然人與機器人最大也是最基礎的分別的就是機器人不具備生物跡象。一如影片所幽默帶過的鏡頭,他可以為安德魯製造「性」的能力和感受,卻沒有辦法讓他繁衍下一代。當然的,這時候必定會有反對的聲音,質問那不孕症呢?不能繁衍下一代是否能作為是否為人(或生物)的依據?難道不會生或不生的就不是人嗎?我想影片也有能說明機器人非生物體的相關橋段,那就是安德魯戴著狗進入波夏的家和他聊天,波夏問他要不要吃點東西,他回答「不,謝謝。我沒有胃。」;波夏再問狗要不要來一點時,回答是「要的,謝謝。牠有胃。」,這個不惹人注意的橋段,事實上正表現了現階段機電裝置上無法達到的使機器具有生命跡象。
  3.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類社會中,單純具備生物機能的人類,有時卻會因作為不為社會(或共同體)接納,而被驅逐出群體,集體意義上的拒絕其身為人的身份否定。也就是說,在完成基礎的生物鑑定後,人們對符合「人」這一身份的認同,上還有其他關鍵概念存在,也就是具有社會期待性質的「人性」。
  4. 情緒是一種經驗性的感受和回應,擁有豐富情緒正是擁有意識的指標,也是人們所愛用的「靈性」的表徵;正因為擁有情緒,而使得人們的行為並無法完全制式的被規定與預測。然而即便情緒擁有這麼特殊的指標性,具有情緒並不能成為是否為「人」的指標,我們能觀察到,至少哺乳類動物能更明顯且清楚的表現與生俱來的簡單情緒反應,因此擁有情緒確實是辨別有無意識的重要的分水嶺,卻無法將其當作是否為人的充分且必要條件。
  5. 「我」的意識,作為獨立個體與他者不同的意識,自由、獨立、私有等概念由是而生。「我」的概念所衍生的後發性行為,幾乎可說是人類獨有的;然而,若一個人被宣告為禁治產或喪失意志,他是否就不再是人?緊隨而來的另一個問題便是,若擁有「我」的意識及可稱為人嗎?怎樣的意識能進入「我」的範疇?這樣的意志是被誰所定義的?由於其界定始終模糊,因此若要用此條件作為是否為人的依據,在立論基礎上,就顯得單薄許多。
  6. 道德是非常社會性的現象,但也是人們最愛用的「是不是人」的指標性立碑,更是「人性」的具體規範。但更具有「人性」因此就是人,如一個有人性的機器人和沒人性的人類,比較並決定誰才是「人」,我認為這更像是出於偏好的選擇,而非恰當的定義。
五、疑惑什麼?圖表上的「人」。
  • 我在查詢資料時,發現人們最擔心的是機器人取代人類甚至在擁有獨立心智後超越人類、威脅人類的狀況。可笑的是,我們為什麼認為機器人足以取代人類?最首要且關鍵的原因是,機器的特性使其在工廠中的活動能大量的替代掉人力,節省成本且增加產量。所以,「人力」是「人」嗎?當我們將「人」以其產出資本之效能做為計算單位,人與機器人真有分別嗎?工廠的產值效率圖上看不到構成人的主要因素,看不到有機體、看不到情緒、看不到「我」,當然也沒有道德可言;現如今,卻是一個人的存在證明。而我們對具有心智或類心智效能的機器人,我們所害怕的是什麼?說穿了也只是害怕人在更多方面的「產值」將會不如不會疲倦且損害可以修補的機器人。人們圖表數據上在建築自己的擔憂,卻毫無所謂或毫無意識地(甚至可能是有意識地)繼續大步往抹消人與機器人分別的方向前去,這是十分令人費解的事實。
六、小結
        自然人與機器人有別。你與機器人有別嗎?

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何須認識權力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和生活?(01114114 葉子琪)

  1. 何須認識權力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生活?在此之前,首要須獲得確認的事情,即是權力是否真的,且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生活;換句話說,回答問題的第一步是確立權力與「身」和「生」之間確實存在密切相關。而傅柯在這一要點上必定也持相同的意見,因此,翻開本書首段便以其綺麗渲染的文字,為讀者展演一場驚心動魄而絢爛的酷刑序幕,其後篇章對於這首要條件的強調筆鋒,與收尾相連的呼應首要條件之重要性的描述暗示自是不在話下。
  2. 確認了問題裡的首要問題,接下來就必須要詢問且回答,為什麼透過刑罰可以知道權力產生了效果?儘管可能有斷章取義的風險,我仍然認為書中「主要的角色是民眾」(註1),是相當關鍵的一句話。 透過不論是肉體或是精神的懲罰,作為符號一般被呈現在眾人面前,符號本身(也就是懲罰)之所以能被意識或賦予其背後的框模,這是因為觀看他的人有一定程度上的同質性。以酷刑來說,那就是身體,因為觀眾和受刑者有著相同的身體,使得他們對懲罰這個符號所散發壓制性的痛苦意涵感同身受,而壓制從何而來?正是權力的展現,使人感受強大的壓制。
  3. 最後,確立了權力真實的作用於身體、生命和生活,接下來要釐清的便是最原始的題目:我們何須認識權力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和生活這一事實?我認為針對這一問題,傅柯仍然不著痕跡卻高明的展現了他高超的寫作和論述技巧,他在第一部份第一章,陳述完兩種不同層面的懲罰後,便以這段話做為往後論述精彩內斂的開頭 “於是在眾多的變化中我要提出這樣一種變化:公開展示的酷刑消失了。今天我們對此往往不加理會;在當時,或許這曾經引發了無數慷慨激昂的華麗文字;或許這曾經被人興奮的大肆渲染為「人道」、「博愛」的進程,從而免去了近無不分析的必要 (註2)。”僅只是這一段,我當然認為不足以顯示這就是我們何須認識權力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和生活答案,然而就在第一部份第二章的結尾,也就是第一部份的尾聲之時,傅柯提到了多數人都清楚且明確的記得,勇又開明思想的「哲學家」和司法長官重大對案件進行的干預,卻忽略了或至少很少去注意民眾所引起的騷亂(註3)。正巧對他的首段進行了很明確的呼應和問答,那答案就是,若我們不去認識權力為何及如何作用於生命、身體和生活,我們終究只會將口號當作分析那樣深信不疑,甚至對於權力正真實的作用於我們的身體、生命和生活,都一無所知,沾沾自喜地以為脫離權力,而將這些權力產生的作用視為理所當然、渾然天成一般的存在。


註1:劉北成等(2011):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  初版七刷  p.55。台北市:桂冠。
註2:劉北成等(2011):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  初版七刷  p.07。台北市:桂冠。
註3:劉北成等(2011):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  初版七刷  p.59。台北市: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