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 星期一

學期報告大綱重擬(02114282 王人慧)


主題:台灣是否應該重新認識和規定安樂死?



第一章:死亡如何作為一種人的權利?國家是如何介入人死亡的過程?

  • 現代許多國家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權,那死亡呢?
  • 現代國家是如何公權力與法規介入人生命結束的過程?

第二章:安樂死概論
  • 何謂安樂死?安樂死又能達到什麼效果?
  • 安 樂死的分類(自願安樂死Voluntary Euthanasia、不自願安樂死Involuntary Euthanasia 非自願安樂死Non-voluntary Euthanasia、積極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消極安樂死 Passive Euthanasia等等。)本文就自願、積極安樂死做討論
  • 各國目前對於安樂死法規是如何?
  • 誰能決定安樂死執行標準(誰有這個權力?這個權力又影響了什麼) 

  • 醫療的目的是什麼? 消極/積極安樂死算不算醫療?  
  • 是維持生命優先,或免去病痛為上?

  • 台灣是否應該重新認識和規定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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