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議題:性別。若性別天生,應否依性別意識而選擇性別?法律應否登載性別?
壹、前言
性別(gender)不僅是生物學意義中的生物性別,更是指個人或個性中接近身份認同與氣質的概念,又稱社會性別、性別特質。個人的總體性別是很複雜的,總體性別通常不容易作一個簡單的分類,雖然社會傾向於假設有一個簡單的二元劃分。但性別義涵是不斷在進行重新調整的。性別存在性別認同,性取向認同等問題,但在性別教育上,鮮少有國家會對公民實行性別認同等的教育,而只是僅僅停留在性教育上。然而,社會上有部分人群,不能以簡單的性別二元劃分,也無法受到性別教育,導致從小對自我性別認同,自我性取向認同等產生疑惑,並且產生相應的社會問題。若性別天生,應否依性別意識而選擇性別?
文中將嘗試探討和性別有關的跨性別者和同性戀者的案例,勾勒出當前社會對於性別的世界觀。通過研究臺灣跟性別有關法律等,探討關於性別問題新的價值觀的產生。新的價值觀的產生,是由於臺灣社會中不同的系統,包括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法律等系統交互影響與變遷所帶來的結果。是什麼使得新的價值觀與新的認同在臺灣被建立。
貳、何為性別?
- 性別的生物學定義
- 性別的社會學定義
- 法律關於性別的相關條文
參、性別認同與性取向認同相關案例分析
- 阻礙社會性別價值觀進步的因素
- 當前社會在性別價值觀中的不足
- 若性別天生,應否依性別意識而選擇性別?
- 法律和經濟如何作用於社會性別價值觀
肆、結論
伍、參考文獻
一、第參項的第一小項您打算探討「阻礙社會性别價值觀進步的因素」,這樣的措辭不禁引人好奇:什麼是「進步」?生理性別符合性別意識稱為進步?或是性別意識與生理性別不符,但法律保障性別選擇權時稱進步?又或是法律全面退出性別認同問題才稱進步?另外,為什麼找出「阻礙進步」的因素這項任務是重要的?找出因素之後,人們有能力消除這些阻撓因子嗎?
回覆刪除二、未見您討論「法律應否登載性別?」
三、未提供關鍵詞。
請丁同學依上述建議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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