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與機器人是否╱何以有別?
04881101 趙魯陽
1.自然人與機器人從形式上、本質上都有著根本的區別。
2.首先,在生理結構上,人是由細胞組成的有生命體的生物組織,而機器人則是依靠電力維持工作,由各種機器部件組裝而成的工具。人類有觸覺、感覺等生物機能,生老病死由自然決定,同時也受到人爲因素的影響。對于人類來說,人爲因素影響生理健康只占部分或者偶然情況,但是機器人的壽命是由電力存耗決定的,是可由人力控制的。
3.其次,在精神思維上,人類有自主向上、追求內在自由、幸福等形而上價值的意識和動力,而機器人是沒有這種自主意識的,它們按照設定好的程序來工作。人類有本能的被尊重,追求內在和外在自由的要求,同時將自己精神上的呼喚化爲具體的行動,主動的改變自己,提升自己,這種欲望和主動的能力是機器人所不具備的。人類正是因爲這種自主意識,才發展出政治上的選舉與民主、經濟上的市場與公司、文化上的文學與建築、社會上的聯結與關系等壹系列的産物和價值。
4.同時,人類這種精神層面上的自主意識也外化爲創造的能力。人類通過觀察、實驗激發靈感,通過腦神經回路的運轉和勞動創造出新的東西,並且可以根據社會的需要轉化爲巨大的生産力,機器人本身也是人類爲了解放雙手,省時省力,提高效率而制造出來的工具。即使隨著科技的發展,機器人在外形上和人類越來越接近,或者功能越來越強大,其根本屬性仍是簡單動作的疊加和重複。人類擁有自主地改造自然,爲我所用,並規模化生産、改造的能力,而機器人是爲他而生。
5.此外,在心理層面上,人類具有自我意識,而機器人並不具備這種特性。人類擁有表達自我的沖動和欲望,有要求被尊重、理解、支持、認可、回應的要求,而機器人是沒有自我的,更不會有追求、迷失自我的狀態。安德魯自稱“one”,即是表明每個機器人之間沒有根本上的差別,它連“it”都不能算作,因爲它不是具有生命體、有獨立人格的自我,機器人是可以被複制的,而每壹個人類是獨壹無二的,並且具有、並不斷追求獨立精神和內在自我進化的。
6.最後,在社會組織上,人類具有複雜的社會關系,而機器人則擁有單壹固化的組織形態。家庭,同事,同學,朋友……各種各樣的聯系構成了人類社會的基本形態,而機器人則對人類保持服從和接受,對于其他機器人並沒有責任和保護的義務。機器人爲服務而生,可以被複制、組裝和人爲升級,而人類首先是壹種社會動物。安德魯利用“贖買”的方式追求自由,再苦苦尋找同類的過程就是爲了斷絕服從與命令的關系,建立壹種平等、自由、多元的聯系。
從機器人到人類,安德路不止在模仿人類外在的外表,學習人類交往和相處之道,更有在不斷追尋著很多內在的人類價值和精神。例如同情心,幽默感,藝術,愉悅、痛苦、吃醋、傷心、厭惡等情感,追尋內心的動力,掙錢自食其力的欲望與能力,關心與問候的需求,好奇心,語言,堅持正義,永不放棄的精神等等。
7.總之,安德魯由機器人變爲人類,並不單單爲了追求相貌的相似或者社會關系上的聯結,而是在尋找壹種認同,壹種尊重,既包括法律地位上的承認、賦權與保護,更意味著人格地位上的平等與自由。因此,即使機器人的性能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或者將會超越人類的力量,但人類和機器人之間是有本質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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