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與政治學是針對「人應該如何生活」之探問,這項探問不僅止於私人性的,也是針對人應該如何與共同體成員的生活形式之思辨與實踐,並正確地認識與治理政體。權力與知識的共同作用涵攝在群體生活之中,透過言論修辭與活動經驗,流通於群眾的日常生活場域與抽象意識中。認識政體的運作與特質,可以透過憲法、法律與政策等的制式文本中考究社會主流價值與期望,認識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從此推演出政體運作與變遷之目的。認識政體的本旨與運作,不僅是培養符合政體本質的品格與充實公民參政能力,也是鞏固政體或推動政體變遷的手段,以及認識權力與知識如何作用在每個人的生命、身體和生活之中。
- 政體與身體在權力作用之場合的關係為何?亞里士多德曾言 「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憑其動物本能創造政體是人類的創舉,暗示著人類有征服自然與治理政體的能力。然而對霍布斯而言,人的動物本能使人處在人待人如豺狼且相互對抗、潛在暴力與戰爭持續不斷的狀態中。因此有必要用統治者的強大力量,歸訓與教化人類,使其能夠培養與政體體質契合的公民品格。身體是統治者施展權力的舞台與作用的對象,統治者透過公開懲罰來展示自己對臣民的身體之宰制權力,懲罰同時是政治學中治理的技藝。統治者必須在公開懲罰時保持克制,奪走犯人的生命但又不能讓他的痛苦引起觀眾的厭惡與反感,「使刑吏變得像罪犯,使法官變得像謀殺犯,從而在最後一刻調換了人們擔當的角色,使受刑的罪犯變成憐憫或讚頌的對象…」,因為這一不小心就會成為「一個再次煽起暴力火焰的壁爐」,反而引起暴動而顛覆政體。在這裡展示著統治者與被治者之間奇妙的關係,統治者宰制著臣民的身體,同時也被臣民牽制著,統治者必須慎重治理臣民,因政體的穩定性建立在如何正確地治理臣民的身體;被治者也要在政體中明白自己身份的權利義務,以免觸發體制中的懲罰機制使自己的身體與財產權利被剝奪。
- 如何能透過認識政體以考究權力作用於身體?不同的政體投射對應著特定的人生觀,這種人生觀基奠與對身體的認知與對「人」概念的認識。透過哲學性地思考關於「認識你自己」之問題,進一步推演出「人應該如何生活」是政治學批判當前政體治理與反思治理的重要命題。身體是政體施展權力與治理的對象,「人」的概念是搭建在對身體的認識'之上,透過體制的運作、法律與教育內容,考究一地區流通關於身體的知識,並對順應身體的自然律(生老病死),把人身當成是一個工具或媒介物施行規訓與節制動物性,脫去舊人(動物性)換上新人(公民或臣民),以培養出符合政體體制契合的品性。在民主政體中人們有輪流執政的機會,統治者與被治者的角色能夠隨時互換,因此如何治理政體與施行權力並對應著特定的人生觀,是政治學作為一門具有生活指導性之古老學科的核心元素。
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何須認識權力如何以及為何作用於生命、身體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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