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何須認識權力? 權力如何作用在我們的生命、身體和生活?

1.何須認識權力?

權利是無形的,其通過具體的國家機關、法律法規及壹系列具體的生産與生活活動作用于我們生活之中。國家的産生是權力交換與認可的結果,公民與政府處在壹種權力賦予與施加的互動關系之中。
觀察權力在我們生活中的運作,有助于我們更加清楚地理解公民在社會中的地位,政府所起的作用,從而判別哪些權力的施加或增減是合理的,如何改變權力作用于我們身上的程度與方式。認識權力,分析權力,而不是被動地全盤接受或盲目反抗權力。按照人爲設定的主流價值觀“順從”地選擇自己的生活,不明就裏地跟風某些社會運動,都是愚蠢與無知的表現,學生尤其易“被利用”,因爲心中的壹腔熱血,以及不健全的知識體系,成爲權力爭奪與利益交換的犧牲品。當然,權力的變更也是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的,我們可以通過壹定手段,包括勞動、知識、遊行等,獲取或轉讓權利。
因此,認識權力讓我們生活得更清楚,也讓我們更有辯證地學習知識,更加理性地選擇生活,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我們也可以通過反抗權力而維護自身的利益。因此,我們需要認識權力。


2.權力如何作用在我們的生命、身體和生活?

權力可以通過具體的法律刑罰、新聞媒體、學校教育、體育比賽、外交活動等壹系列形式作用在我們的生命、身體和生活之中。我們本身享有壹定的權力,我們會向他人施加權力,同時國家、社會及他人也在向我們展示、施加、賜予或爭奪權力。
權力的作用方式有的是有形,有的是無形的;有些是殘酷與血腥的,它們通過流血與暴力集中展示權力;有些是柔和並持續的,它們通過長期的示範與宣傳使民衆認可並相信壹些事物的存在與運行方式,其實質就是我們默認權力在發揮著作用。
具體而言,我們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交稅,遵守交通制度,在學校接受教育,理解認知統治階層所認可的曆史觀和價值觀,買賣商品,打工掙取工資,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向政府或法院尋求保護,這些都有權力作用的影子。而刑罰,尤其是古代的酷刑,是權力顯示力量的最集中也最明顯的方式。通過對罪犯肉體的折磨,以及公開處決時産生的震懾效應,統治者向公衆明確地傳達了這樣壹個信號——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國王是最高權力的享有者,任何膽敢忤逆其意志或取而代之的行爲都會遭受肉體上的極大折磨與痛苦。
雖然曆史發展的趨勢是,刑罰逐漸不再作爲壹種公共景觀,並且對肉體的控制也逐漸轉化爲剝奪財富或享有某種自由的權力,但是所有帶有懲罰意義的制度,包括法律、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暴力機關,包括法院、檢察院、警察局、監獄等,都是展現權力存在和力量的工具,民衆對其産生的恐懼效果並不會減少。因爲肉體上的疼痛和懲罰所造成的影響是實實在在的,能夠被民衆所感知和想象的。權力是無形的,但是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權力都在通過具體的實體來持續發揮著力量。

總之,權力發揮作用的形式多種多樣。權力貫穿我們的生命之中,從生到死。生活的幾乎方方面面,凡是與他人打交道的地方,都會涉及到權力的交換與認知。當權力作用在我們自己的身體上,或是作用在其他人的身上,我們因爲有相同的身體結構而産生相同的生理感受時,權力的力量便會無比清晰地通過肉體投射出來,增強權力享有者的權威,使權力行使的效果更加深刻與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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